各縣(市、區)黨委宣傳部,肇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肇慶新區黨政綜合辦,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根據《肇慶市市級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肇財文〔2020〕50號)的有關規定,我部決定開展2023年度肇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2023年度市文產專項資金”)申報和評審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受理
1. 凡在肇慶市境內注冊登記2年以上(含2年,以2023年2月為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企業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均可申報。所申報項目應符合《2023年度肇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有關規定(詳見附件)。
2. 按屬地受理原則,各地黨委宣傳部門負責受理所在轄區內注冊的文化企業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申報工作;市文廣旅體局負責受理本部門管理的文化企業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申報工作;市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受理市直文化企業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申報工作。
3. 2023年度市文產專項資金申請有關表格可在“西江網”(www.hangyunjinrong.cn)的“肇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欄下載。
二、審核和報送
1.各地黨委宣傳部門負責牽頭會同同級財政、市場監督管理、稅務、審計以及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對所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合法、合規和真實性審查及項目遴選,并由宣傳部和財政局共同出具審查意見。
2.市文廣旅體局和市文化服務中心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所收到申報材料進行合法、合規和真實性審查及項目遴選。
3.2023年度市文產專項資金評選堅持“扶優扶強,統籌兼顧,支持改革創新,向重點項目傾斜”的原則,以國有、市直和地方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為主。為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文化產業項目通過貸款等方式進行融資,本年度優先考慮各地和各單位所申報的貼息項目。
各申報單位不得多頭報送項目,對同一項目當年度市財政資金不重復安排資助;對以基礎設施硬件建設為內容的項目一律不受理申報。
三、實地考察
市委宣傳部將會同市直有關部門深入各地和有關單位,對2023年度市文產專項資金的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為項目評審提供依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評審工作,認真做好組織發動,從嚴把握標準,嚴格審查申報材料,并對審查合格的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各級宣傳、文化、財政、市場監督管理、稅務、審計部門要認真配合做好審核和報送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審核和報送任務。
2.各申報單位要按照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原則,認真填寫相關表格,提供相應材料,必須實事求是,不得虛假申報、越級申報。
3.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受理部門公章,縣(市、區)在受理部門審查意見一欄需要加蓋宣傳部和財政局的公章。受理部門存檔一份,其余三份報送市委宣傳部文產專項資金評委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文化服務中心)。
4.各申報受理部門須將審查合格的申報材料和遴選項目匯總后于2023年2月27日前統一報送市委宣傳部文產專項資金評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羅勇斌;聯系電話(傳真):2321768(2320988);電子郵箱:zqswxcb-wfzx@zhaoqing.gov.cn。
中共肇慶市委宣傳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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